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内拟禁设 未成年人不宜娱乐场所
日期:[2023-09-21] 版次:[A04] 版名:[青关注]广州青年报讯(见习记者 王晨辉)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等经营场所不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征求意见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规定的场所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记录,依法查处,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举报者给予奖励。
《征求意见稿》还对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做出要求,并对学校周边业态做出限制。公安机关应当在学校及周边治安复杂区域合理设置警务室、治安岗亭和报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
学校作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场所,承担着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责任。《征求意见稿》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综合考评体系。学校则应成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学生欺凌防治教育纳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日常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