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 多方共织网络安全防护网
日期:[2023-06-08] 版次:[A06] 版名:[青调查]见习记者 陈天旭
据《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未成年人网民已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较2020年提升1.9个百分点。网络信息环境良莠不齐,随着“00后”“10后”网民群体逐渐壮大,网络空间监管整治也将迎来更大挑战。
记者了解到,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隔空猥亵”对网络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且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协未保委主任郑子殷列举了目前未成年人易涉及的网络违法犯罪、网络纠纷主要类型:包括帮助信息网络诈骗,通过网络实施欺凌,侵害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等人格权侵权行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领域中充值打赏等冲动消费;“隔空猥亵”等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其中,“隔空猥亵”作为一种新类型犯罪,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网络为媒介,采用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裸聊”或发送“裸照”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式猥亵,“隔空猥亵”具有较强的犯罪隐蔽性、危害范围更广泛,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记者搜索发现,“招募童星”是不法分子在诱骗未成年人进行“隔空猥亵”时常用的幌子。近年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多起“隔空猥亵”案件,被告人常以“招募童星”为由,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逼诱未成年人拍摄裸照、发视频、做猥亵动作等。法院审理认为,该类案件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未成年人本人的身体,但已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因此仍构成猥亵罪。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贺星星办理过多件“隔空猥亵”案件,她表示,办理“隔空猥亵”案件时最主要的证据就是电子数据和双方的聊天记录,以此确认受害儿童是否被强迫、嫌疑人是否明知受害儿童未满十四周岁仍实施威胁等。因此,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监管力度刻不容缓。
“希望广州能‘先试先行’,尽快落实未保法在网络保护中规定的网络信息分级制度,用制度隔离不适宜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郑子殷呼吁网络平台主体加强内容管理,公检法部门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方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另一方面,郑子殷也表示,家长、学校要加强对孩子的性安全教育、普法教育,教导未成年人如何甄别、警惕违法犯罪行为,并做好网络防沉迷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到2022年9月,全国有1130人因为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还严厉打击“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或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
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纠纷需多方协力
未成年人触网载体的多样化,既为未成年人打造了更丰富的网络世界,也导致不少未成年人陷入网络纠纷。为做好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网络平台主体要做好未成年人实名认证,对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处置要及时到位。”郑子殷提到,网络平台落实用户实名认证、家长做好监管,可有效遏制“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案件的发生率。
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社工黄华琼认为,各大网络平台主体、网络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保障好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则要做好网络安全教育,为学生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日常网络使用情况,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不制作、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保护孩子远离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提到,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指的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上升82.41%。
郑子殷提到,当前部分未成年人缺乏网络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因此会出现在互联网上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他建议广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及普法工作可多触及网络宣传引导、网络生态整治领域,发动公检法部门、学校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常态化网络普法宣讲。
“避免网络平台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黄华琼表示,网络侵害手段复杂多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工作也需要相应地提升应对技巧。家庭、学校、社会、政府教育部门及网络监管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等更应合力协作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未成年人网络反诈意识需提高
居住在海珠区的17岁青少年小威(化名)为了在网络游戏中绕过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被“游戏好友”、犯罪嫌疑人以“绝对低价”“不被防沉迷系统限制”等承诺诱骗,向对方转账2000多元人民币购买其“成年人游戏账号”。犯罪嫌疑人收款后随即将小威拉黑,自知上当受骗的小威只得报警。
这是黄华琼亲身经历的一起“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诈骗”个案,她表示,网络诈骗会根据“网络游戏”“礼物抽奖”等青少年时下流行的方式进行包装,使青少年陷入不同形式的网络侵害中,因此及时更新关注到最新的网络侵害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黄华琼提醒青少年,网络游戏诈骗大多以未成年人群体为目标人群,未成年人在游戏中应谨慎交友,不要轻信涉及现金付款的信息,即便要付款交易也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游戏内渠道进行而非在其他平台私下交易。在上网时更要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如遭遇网络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止损,把损失降到最低。
郑子殷表示,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法治观念,学会甄别网络信息,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家庭、学校可整理相关诈骗案例向未成年人普及,指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