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广州广青荔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定,停止经营活动,请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即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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