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英烈现象可以休矣
日期:[2018-07-01] 版次:[A02] 版名:[观察·评论]近日,抖音借“英烈邱少云”又“惹火”了一把。抖音在其搜索引擎广告推广中对“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进行推广。随后,事件经由网友发博在微博发酵,今日头条对“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对英烈不敬的内容”,向公众和英烈遗属诚挚致歉,目前已经全部暂停相关投放,并对推广团队总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作停职处理。
近年来,以贬损性、侮辱性的娱乐性口吻来消费英烈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2013年《炎黄春秋》杂志刊物上,洪振快、黄钟撰写《“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对于“‘五壮士’ 是否拔了群众萝卜”、跳崖的真实性等细节问题提出质疑;再比如孙杰在新浪微博以“作业本”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除了英烈,消费文化的脚步并未停止。前不久, 二更食堂以污秽的言语消费遇害空姐,该行为被狠批“正如吃人血馒头”。
当各种嗷嗷待哺的新媒体把传统素材都掀了个遍,对于“10w+”的要求感到无事可搞的时候;当公众对“中规中矩”的资讯感到疲惫,提不起劲的时候,目光就投射到了那些“全新”的领域。市场化追求和猎奇心理的驱使,让我们逐渐向违背公众利益的边缘跃跃欲试。
暂且不谈及这种市场化追求和猎奇心理可能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更应思考:当我们尝试消费某些“不应消费”的文化时,或许我们以为自己是主动消费文化,能够随时停下,所以敢于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可究竟是我们消费文化,还是这种追求盈利 和刺激感的文化正在逐渐消费、主导我们?
加尔布雷斯认为“消费者的自由和主权只是 个骗局”,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写道:“消费者总是以为消费的选择是出于自己独立的意识,而认识不到这其实只是某种结构性的服从和受文化模式所决定的。”我们认为自己面对文化有选择的主动权,认为自己有足够的道德把控能力,殊不知是我们自己无意识中创造出的文化模式在背后操控着我们,使我们“心甘情愿”地服从。
潜移默化中,新媒体自行孕育出的这一套“消费文化”,正在盘踞我们的意识,改变我们旧有的思维模式并形塑出一套新的思考样式。对于新媒体上的资讯呈现,我们首先思考的是“10w+”,对于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的考量却被排在了后面。
按照著名社会学家波德里亚所言,这个世界“不是产自一种变化的、矛盾的、真实经历的时间、历史、文化和思想,而是产自编码规则要素及媒介技术操作的赝象”。这些蓬勃生长的新媒体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新的思维编码规则和赝象——对经济利益和刺激快感的过度追求,所以有了失控的贬损丑化英烈的行为,所以有了对遇害空姐如“吃人血馒头”一般的流量消费,并开始侵蚀具有公众利益的文化。
回看近些日子层出的贬损英烈的事件,这种新媒体“消费文化”正向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靠近,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2018 年新出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寄望其能框定和制止这种“消费文化”的失控和逾矩。
(作者:中山大学 欧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