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检人”守护花城未来
日期:[2018-06-24] 版次:[04] 版名:[花城有爱]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兴则国家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多方力量,为广州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无旁贷。
本期,让我们走进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让检察官们讲讲“未成年人检察”这一光荣的工作,为我们的健康成长护航。
文/记者 黄嘉欣 通讯员 穗检宣
“未成年人检察”是什么概念?据未检检察官林鹂介绍,2016年4月,广州市检察机关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未检工作,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分别全部组建了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机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只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是未成年人,这就需要“未检人”出马啦!“我们要处理的是涉及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受害人)的案件,我们的工作可以用捕、诉、监、防四个字来形容——”
捕——批准逮捕(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
诉——提起公诉(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监——法律监督(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活动及权益维护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防——犯罪预防(对案例中的未成年人进行个案预防、心理疏导;在审查中发现相关区域存在的问题,会进行区域性普法预防;平时也会结合热点,进校园开展预防犯罪宣讲活动。)
2018年5月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广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2015年至2017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1957件2872人、审查起诉案件2036件2731人;专门的未检部门成立后,2016年至2017年,广州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783件1036人。
侵财型(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案件 53%
暴力型(聚众斗殴、寻性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案件22%
性侵类(猥亵、强奸等)案件7%
毒品类案件7%
其他类型案件11%
1.侵财型犯罪比率居高
2.犯罪行为更趋暴力
3.毒品和性侵类犯罪比率不容小觑
4.犯罪方式多为结伙作案
广州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类型
性侵型(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犯罪 32.74%
暴力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虐待、绑架等)犯罪 20.48%
其他类型(拐卖、抢劫、交通肇事、强迫、引诱教唆、欺骗吸毒等)犯罪 46.78%
广州“未检人”的日常,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举措关爱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并且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延伸检察监督的触角,拓宽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致力于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未检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走出法庭,2016年1月到2018年3月在全市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443场,检察开放日12场次,受众达33万余人。下面我们邀请资深“未检人”为你划好重点,讲讲你不得不知的法律知识。
王银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国家安全”吗?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强大的祖国,是我们永远坚强的后盾。但因为网络的普及,同学们容易受到良莠不齐信息的影响。我们曾接触这样的案例,一名未成年人下载基地等恐怖组织视频,还转发给QQ好友。在多次警告屡教不改的情况下,满18岁时,他和接收视频的QQ好友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被起诉。在网络上、现实中,我们都要热爱祖国、戴好“眼镜”学会识别不良信息、积极抵制不良势力。
现在青少年网络犯罪频发,究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自我约束能力弱、家庭的疏于关注与管教、学校教育的缺失、不良网络文化的侵蚀。任何在网络上进行的集资诈骗、敲诈勒索、破坏计算机系统、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都会触碰法网。同学们一定要增强网络自律和安全意识,即便在虚拟世界,也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规则感。
林鹂(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现在的新型毒品,真的防不胜防!它们伪装成跳跳糖、奶茶,引诱同学们服用。就曾有未成年人大意喝下了装有毒品的饮用水身染毒瘾,从此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之路。即便是15岁的孩子身上携带14公斤高纯度毒品,也是会被定罪的;即便进行禁毒治疗、社会矫治后戒毒,回到原来的圈子也很容易复吸。正处在青春期的娇嫩花朵,就这样被毒品毁掉一生。因此,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提醒同学们:你的交友圈子和社交场所非常重要,在生活中也要善于观察、学会辨别新型毒品、主动跟毒品“Say No”。此外,家长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突然花销猛涨,不能掉以轻心,就要主动了解孩子是否交到损友、有无接触毒品了。
在预防犯罪方面,同学们也要提高法制意识、规则意识,用常情常理去理智判断所处的环境,理性、谨慎地结交朋友,别只讲哥们义气。在我们接触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往往简单到让人出乎意料,博出位、攀比、一时兴起……这样的理由有很多。因此不应该留存侥幸心理,做触碰法律底线的事情。在自我保护方面,同学们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单独外出,遇到事情时要知道合法的维权途径(比如110和12355热线),积极与警方、检方配合。
冼海丹(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在我们接触的性侵案例中,发现了两个特点:一是受害未成年人越来越低龄化,坏人连2岁的孩子都不放过。二是多熟人作案,施害者往往与被害者有着十分相熟的关系。案例中,在校老师、家教老师、亲戚朋友、邻居,甚至养父,都有可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上海有检察官在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时,几位学生下课后悄悄地找到检察官说:“您说的事情,其实在我们身上也发生过,现在才知道这已经是被侵害了。”所以,同学们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和学校、家长一起学习正确的性知识、性观念和性权利,知道不应“谈性色变”,不能因为熟人就掉以轻心。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你要了解:生命权更加宝贵,不要激怒对方,要懂得机智脱险。保留好核心证据,勇于向周围的人求助、举证,让坏人尽快绳之以法,避免进一步的伤害。
除此之外,同学们在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人生观,懂得敬畏生命。许多未成年人都在懵懂中作出了不计后果的恶劣行为,后来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同学们一定要冷静、理智,尽可能地让伤害将至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