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有爱,法护未来
日期:[2018-04-29] 版次:[03] 版名:[全景现场]当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和社工、心理、医疗等专业人士走进校园,他们会给同学们带来什么样的新知识呢?成长路上,与法同行,知法守法,我们才能更健康地成长。4月18日,“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系列活动暨普法课件大赛颁奖仪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小学举行。
据悉,本次活动由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导,广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广大专业人士集思广益、参加课件设计比赛,设计出兼具实用性、趣味性的生活情境普法课程,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
文/记者 黄嘉欣 通讯员 王品月 陈俊伊 摄影/黄宇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林北征设计了《捍卫人身权利,学会保护自我》课件,获低年级组二等奖。“在课件中,我将同学们每天上学的生活情景融入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并用卡通的形式进行呈现,让孩子们能自然地理解和认识法律知识。”林北征说道。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件大赛自2017年10月27日发布,主办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大赛通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截至2017年11月17日,大赛共收到来自公、检、法、司、教育、群团等54个单位提交课件作品104件。大赛获奖的22个优秀作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从色彩运用、视频音效、内容规划、互动游戏设计等方面精心雕琢,讲述规则与法、校园与法、犯罪与法、性侵与法、食品安全、交通与法等主题。
活动现场,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法治童行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代表发布了“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广州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校园讲师团征集令,积极发动不同工作领域的人士携手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工作当中,以普法课件为起点,送法进校园,守护花城青少年的未来。来自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许旎娜为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小学的同学带来《牵手哆啦A梦,做坚强大雄,变温暖胖虎——防范校园欺凌》的精彩法治课堂。同日,在天河区羊城花园小学、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小学、荔湾区沙面小学、海珠区菩提路小学、黄埔区玉鸣小学、番禺区仲元实验小学、南沙区九比小学、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小学、花都区新雅街自由人小学、从化区良口镇第二小学等分会场也举办了不同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
据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系列活动从3月21日开始以来,截至发稿时,已在全市11个区开展81场普法课程,直接受益学生人数达到11425人。接下来,还会继续面向全市未成年人开展69余场普法讲座,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素养。学校如需邀请普法志愿讲师进校园宣讲,可以拨打12355热线咨询,根据学生特点和普法需要选择课程和各有专长的讲师。同时,团市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青年”将于近期在线推出“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堂”,以8分钟小视频的形式进行线上普法教育。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 许淑妍:我是一名检察官,传播法治声音,传递法治力量,让法治照亮心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雅慧:我是一名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法院人,司法有温度,社会更和谐。擦亮羊城金不换工程品牌,我们一直在行动!
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郑子殷:我是一名律师,让法律守护未来,让孩子爱上法律。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续静:我是一名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以实际行动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青团将继续携手青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广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范静娜:我是一名高校的学生,18岁前我在温室里被保护成长,18岁后我想学会用法律去承担社会责任,用法律去营造一个更适合新一代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给他们一片蓝天,一份关爱!
广州市黄埔区怡蕾幼儿园 卢慰:我是一名教师,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愿意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许淑妍)
动画片里的“故意伤害行为”:红太狼因为灰太狼没有抓住懒羊羊,便用平底锅敲打了灰太狼的头部,它的行为轻则造成灰太狼感到疼痛,重则造成脑震荡。
现实案例:“放学后操场见”好危险
15岁的初中男生李某是学校篮球队队长,但李某性格很火爆,经常一言不合就开打。一次比赛中,李某跟对手王某发生肢体冲突。性格火爆的李某不依不挠,他跟王某相约“放学后操场见”。为赢得“决斗”,李某带了一把长15公分的匕首。王某也不是省油的灯,见面后不断地挑衅,并推了李某一下:“怎么样,敢不敢打一场。”李某带着匕首,原本只想吓唬对方,但在激怒的情况下,他拿起匕首捅伤了王某。王某因失血过多,变成植物人,李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广青协法治童行志愿服务队陈有芳)
定义“校园欺凌”: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手段进行欺负、侮辱另一方,造成伤害结果(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行为。
现实案例:摔坏同学饭盒,赔钱了还遭暴打
白云区某初中学生小星放学时将书包从窗户扔进课室,不小心把另一学生小琳的饭盒碰倒在地,饭盒摔坏了。小星事后赔了饭盒,但还是遭到小琳和其他几个同学连续两天的拳打脚踢。有一次,小星的校服裤子甚至被撕烂,并被围观的同学拍摄视频。小星因为恐惧甚至萌生转学的念头。
应对“校园欺凌”要点:一是不逞强,不强行当面对抗。如果是被勒索钱财,可以先舍弃钱财,或者假装答应要求以免受殴打。逃跑不是胆小,懂得保护自己最勇敢!二是向安全的地方跑(人多的地方;有老师、家长 、保安、警察、或其他成年人的地方)。遇到成年人的时候一定要大声求助!事后一定要告诉老师、家长、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