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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广州市合适成年人培训班再起航

日期:[2017-03-16] 版次:[A03] 版名:[青播报]

本报讯(记者 黄嘉欣)311日,由广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二批广州市合适成年人培训班再度“起航”。全市逾200名社会各界有志于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热心人士齐聚市团校,为自己即将参与的合适成年人工作“充电”。据介绍,“合适成年人”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或审判未成年人时,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由未成年人保护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成年人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可以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以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培训为二期班,培训课程围绕着与合适成年人相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实务进行详细解读,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士,帮助学员们全面熟悉和掌握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和地位,通过分享典型案例,强调实操中的注意事项等。“相关人员通过培训,进一步补充相关理论知识,提升其对合适成年人工作的认知,推动其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同时,本次培训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发展。”培训班负责人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广州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比例较高、法定监护人缺失的情况,2013年市综治办、市中院、团市委联合牵头成立了“金不换合适成年人服务中心”,并组建了一支合适成年人队伍。多年来,这支队伍参与了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过程,并代为履行权益维护、司法监督、情感沟通、心理抚慰、感化教育等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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