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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购”有风险 帮衬需谨慎

日期:[2016-08-18] 版次:[A04] 版名:[青视野]



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着“一元购”越来越火爆,参与人数增长很快,但也有很多网民因此损失不少。据报道,有位小企业主一年多在“一元夺宝”亏掉了300多万元,导致企业倒闭、信用卡严重透支。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先后收到很多投诉,直指“一元购”存在变相赌博的行为。针对这一现象,很多媒体呼吁尽快的展开调查,加以取缔。

采写: 本报记者 何伟正

 

无处不在的“一元购”

记者在网上搜索“一元购”,出现了诸多名为“一元夺宝”、“1元云购”、“一元抢宝”的网站,各个平台的操作方式大致相同:用户注册登录后,在首页就能看到手机数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等电商平台常见的商品,有的平台甚至还推出了黄金、汽车和房子。用户可以在网站上选择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商品会实时显示“已参与”、“总需人次”、“剩余人次”等信息,选定要购买的份数或人次后,就可以付款、获得号码,然后等待“幸运号码”的揭晓。操作流程简单,加上手机客户端和网上快捷支付的操作很方便,整个过程不超过1分钟。

一元购平台的出现还催生了一系列“衍生产业”:一些消费者抱怨很难抽到奖,就有“高手”分享夺宝技巧,还有人推出了“云购辅助”“代抽”服务。一位“云购辅助”工作人员说:“每月350元购买辅助软件的使用权,中奖几率能十拿九稳。”

参与人数飞速增长,但也有很多网民因此损失不少。据报道,有位小企业主一年多在“一元夺宝”亏掉了300多万元,导致企业倒闭、信用卡严重透支;一位来自湖南偏远农村的网友4天输光16万元……在“晒单分享”区,我们看到很多网友留言,有的抱怨投入太多、收获不值,有的质疑确定中奖用户方式不公平、参与多次都没成功。

 

不算彩票,也不是众筹

一元购与买彩票一样吗?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彩票由财政部主管,由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发行机构发行,凡未经批准擅自印刷、发行彩票和发行变相彩票,要负相应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是筹集社会公众资金,资助福利、体育等社会公众事业发展。即使是互联网彩票,也已经停售一年多,因此一元购不能真正算是在网上买彩票的衍生形式。

另一方面,一元购是众筹吗?“不能将一元购定义为众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一元购消费者花钱买商品的结果很不确定,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回报,而众筹常有资金或实物回报,并且一元购也没有股权众筹或债权众筹的特征。“即使把一元购归为捐赠式众筹,消费者的钱可能赠予某人买汽车,但受赠人又是不确定的,因此将其与众筹画等号也不准确。”

 

消费者需树立正确消费观

多名受访律师均指出,从这些“1元购”运营的模式看,虽然与严格意义上的彩票存在差距,但实质上等于是变相发行、销售彩票,涉嫌非法经营。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及价值观。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进伟认为,从“1元云购”等平台运营的模式看,虽然与严格意义上的彩票存在差距,但其性质与博彩基本相同,即通过诱使消费者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兑奖凭证,然后根据特定的规则获得中奖机会以取得价值较高的奖品,实质上等于是变相发行、销售彩票。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行、销售彩票需经国务院特许。因此 ,他认为,“1元云购”平台已涉嫌非法经营。“1元云购”等购物模式的流行,无非是抓住了消费者的侥幸心理,让人认为可以极小代价但获益丰厚;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及价值观,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指出,“1元购”这种有奖销售的模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他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各类有奖销售活动进行了一定约束,其中包:“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而1元云购中的多种商品均超过了这个数额。

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但是人生不能寄托于侥幸,一夜暴富心理扭曲了人们的道德观和财富观,建议广大网友应当远离赌博,以免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除了“一元购”,这些陷阱你必须知

陷阱一:销量可“注水”

去年,董先生在一家网上商城看中一款电脑。网店页面显示,该商品近半年的成交量高达11000多台。董先生认为,销量高意味着质量受认可,于是付款1699元购买。收到产品后,董先生发现显示器无信号输入。

董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查,该商家在去年1、2季度,要求外地45名亲友帮忙,以下单“购买”的方式虚构销售量1825笔。

【消费警示】成交量也能“注水”。网购时,应多查阅评价记录和晒单图片,综合了解商品情况,不要将单项指标作为网购的唯一参考。

陷阱二:赠品系“三无”

付先生,去年在天猫商城购物时,发现一家名为“首佳誉”的数码专营店在售卖一款手机,并随机赠送手机皮套、智能手环、蓝牙耳机、蓝牙音箱等多种赠品。他当即花3979元买了一台。收货时,付先生发现商家送的赠品是“三无”产品。他提出退货,商家却称赠品不退。

【消费警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是正品,赠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

陷阱三:好评给返利

大学生小方去年花了199元网购了一件毛衣。商家客服表示,买家在网店留下好评并截图,可得5元现金返利。小方收到商品后随即给出好评,并配发文字和图片,对所购商品“表扬”了一番。

此后,小方发现网购的毛衣起球、掉色严重,遂提出退货。商家却以小方曾给好评为由拒绝。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货。

【消费警示】消费者对网购商品的评价,是判断商品状况的重要参考。消费者勿因小利而违心好评,这或将成为日后维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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