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到碗里来!广州又放大招
日期:[2016-06-09] 版次:[A05] 版名:[青视野]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产业领军人物在集聚中高端产业、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近日,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2016年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各项目申报指南以及“人才绿卡”申领指南,从2016年起每年在全市有规划、有重点地遴选和支持一批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并同时开展“人才绿卡”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可自今年 6月1日起,登录相关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项目反馈很是热烈。“自申领日起,办公室电话一直响不停,有不少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打电话过来咨询。”
采写: 本报记者 杨燕芳
根据此前发布的申报(申领)指南,以下10个集聚人才项目自2016年6月1日起,将陆续开展申报评审工作,预计将有超过3000人受惠,有利于吸引带动各类产业人才来穗工作,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人才与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10个项 目 包 括:“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补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承担项目资金配套”、“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补贴”、“广州市企业人才国际培训项目资助”、“广州市企业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
记者了解到,10个集聚人才项目中受益人最多的项目为“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其是对2015年度为广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1000名担任企业高级职位的产业高端人才,以及2000名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据悉,此次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主要提供的待遇与经费资助和工作支持有关。如“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对入选的创业创新领军团队均给予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在项目经费上也有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等多种方式,以供企业选择。在工作支持上,对入选创业领军团队的企业,入选3年内给予50% 的工作场所房租补助;以及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贴息。此外在规避风险方面,政府提供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对首购首用单位按采购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而在“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方面,对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广州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内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约20名高端创新人才,除了提供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还将鼓励支持创新领军人才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为了吸引人才,全国各地纷纷推出类似人才绿卡的制度,广州自然不甘落后。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杨秦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一个城市面临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竞争。“这种人才竞争不是说人才一定要住在广州,拿着广州的户口;我们国内其他城市的人才,没有落户广州的人才,也可以为广州所用。”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据悉,自6月1日起,凡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广州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为吸引港澳创业青年来南沙,团南沙区委也提供了类似人才绿卡制度的青才卡服务,让符合条件的群体除了享有南沙区青联委员的权益,还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便利,如优先入驻“青创公寓”,解决短期居住问题,享受指定酒店的协议价优惠;在政务办理方面,设立专窗服务,给予优先办理等。
团南沙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青才卡是南沙区青联开展粤港澳三地青年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工作的实体化实践,目前还在摸索阶段,以后我们会在时间中慢慢优化服务,扩大服务功能,通过我们力所能及的服务,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到自贸区投资兴业、扎根成长奉献、创新创业创优、深度融合发展。”
对于“人才绿卡制度”,香港中文大学应届博士生陈同学认为,该制度将有利于吸引香港的高层次人才。“广州的发展前景不错,生活成本又比香港低,这个制度既能让我享受广州的市民待遇,又可以保留我香港的永久居留权,吸引力很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计划将在六月底颁发第一张人才绿卡。
据了解,广州人才绿卡主要是为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提供在广州居住、工作的证明,可用于其办理个人事务,与居住证、身份证的性质类似。
绿卡带来的福利主要有九大方面,包括可办理2-5年长期居留证件、参加广州市的职称评定、办理各类签注(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作为投资身份证明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申领驾驶证等。
其中,子女教育和购房两方面的待遇尤为亮眼。教育方面,《通知》提出,绿卡持有者其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购房方面,《通知》明确,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