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logo
青年报广告

市民用电可预付费但并无优惠可享

日期:[2015-04-09] 版次:[A04] 版名:[青播报]

日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显示,将逐步解决城区架空电力管线影响城市美观和安全的问题,并扩大新建电力管线应当地下埋设的范围。此外,《规定》还透露,市民将新增预付费缴交电费模式。

 

中心城区架空电力管线将埋地

为避免架空电力管线跨越城区,《规定》扩大了新建电力管线应当地下埋设的地理范围,除原有中心城区外,增加了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的部分区域(明珠湾区、蕉门河中心区以及自贸园区),并且,在这些区域内,现有的110千伏和220千伏架空电力管线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埋设。

广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主任万国成表示,《规定》出台后,区域内将来新建的电力线路都要按照地下电缆来铺设,但已建成的架空电线要根据实际情况改造下地,目前并无具体时间表。

 

私改用电计量装置最高罚3万

在用电方面,《规定》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要求建设住宅小区永久供电配套设施。这是否意味着以后住户将直接向供电局缴纳电费?如何解决一些城中村的“黑心”房东收高价电费?

对此,万国成表示,目前一户一表的覆盖面已达95%以上,新建居民楼也都是一户一表,只有一小部分暂时因为历史原因是合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只能跟产权人之间进行结算,也就是说电力企业是对出租屋业主收电费”。

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则透露,按照新出台的《规定》,用户违反规定,如果私自变动用电计量装置,由电力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给予1万元-3万元的处罚。

 

今后可采取两种方式缴交电费

在缴纳电费方式上,《规定》中出现一种新的方式——预购模式。据悉,供电企业应当采用现场抄录、电能量遥测或者集抄等方式,按一定周期抄录用电人的用电量。经供用电双方协商,用户可采取两种方式交纳电费:先用电,后交纳电费;预购电量或者预交电费。

不过,对于预购模式,市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使先给了钱,也不会有优惠,“这一方式主要针对那些拖欠电费情况比较严重的企业的,对于居民,预计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预付费。”

 


关于我们 | 存档

版权所有广州青年报社

粤ICP备151011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