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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土资源厅: 房屋续期问题要等中央定政策

日期:[2016-04-21] 版次:[A02] 版名:[青播报]

“在广州二手楼市之中,一些老旧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剩余较短,引起二手市场的担忧。”针对近日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是否需要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的话题,4月19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后回应了媒体的追问,他表示,广东绝大部分的住宅的使用年限距离到期还有相当一段时间,请市民无需担忧。土地续期的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目前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采写:本报记者 杨燕芳 周司琪

 

国土厅: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

近日,“温州土地证延期要缴纳目前房价1/3 的延期费用”的新闻引爆社会热议。涂高坤对此回应,目前广东不需要有这个担忧,“广东土地出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除深圳部分情况外,目前其他地方土地年限还没有到期的。”

省国土厅副厅长李俊祥也解释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分为70年、50年、40年。就广东乃至全国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住宅地目前实际上的使用年限都是二三十年,真正到达70 年的最高年限起码还有三四十年时间。“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到期的时候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没有讲什么条件。”至于商业用地40年期限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则提醒,投资商铺要注意土地年限。

 

青年购房者:更关注售价和地理位置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已经买房的仇小姐表示,是有些在乎的,所以在买房的时候她不会买二手房,而是买新房。“确保我可以满满当当地使用房子70年。一块土地上有几十层住户,如果纯粹交一个土地继续使用费,我们所有用户平摊下来也没多少。”

对于续费问题,仇小姐觉得国家应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查,“政策是在不断调整的,只要续费低于买房时的房价,我觉得就是划得来的。”

对于买房,仇小姐表示,在70 年前的今天,没人会去买房子,所以70 年后的情况更加不可预料。“不要过于在乎产权这个问题,如果你负担的起,就买。”

据了解,很多青年购房者在买房时,更多的是关注售价、地理位置、配套等,关心的是房子的价值和增长空间。

 

专家:要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据广州地产业内人士介绍,由于严格执行7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加上整个商品房开发历史只有30年左右,广州住宅项目绝大多数都未逼近土地使用年限。不过,部分“商业改住宅”、“工业改住宅”项目期限会更短。

“部分项目在出让时按照商业用地出让,但是开发商其后改造为住宅或者公寓对外销售,这些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按照商业用地的年限执行。”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告诉记者,这类项目中,有的使用年限只剩二十年左右,在国土和房管部门的网站上都会公布在售项目的用地情况,购房者需要多加注意。

此外,广州市场上曾经有大批“烂尾楼”,经过资金注入之后“咸鱼翻生”,不过,即使作为一手楼开卖,其土地使用年限也可能“缩水”。前几年越秀区曾有“翻生”烂尾楼项目开售,土地使用年限只剩50 多年。而有的楼盘经过多年的分期开发或者囤地捂盘,也有可能导致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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