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如何追责?
日期:[2024-03-28] 版次:[A04] 版名:[青关注]□ 陈敏毅 梁超慧
【新闻事件】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1名初一学生惨遭杀害的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警方通报,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名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公安机关已经将案涉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令大家惊讶的是这3个犯罪嫌疑人竟是王某某的同班同学,均是未成年,年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
为掩埋尸体,3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一天和犯罪当天对废弃大棚进行两次挖掘,经公安机关初步判定,3名犯罪嫌疑人在该事件中是有预谋作案。这3名犯罪嫌疑人小小年纪便犯下如此大罪,且行凶思维如此缜密、手段如此恶毒,实在是让人不寒而栗。随着该起事件的前因后果在互联网上揭开“面纱”,事实真相不断被还原后,广大群众在为无辜受害者感到十分沉痛惋惜的同时也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烈的谴责与唾骂,并认为这3名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和相关舆论的升温,社会上也不断地出现要将这3名犯罪嫌疑人判“死刑”、判“无期”的呼声,且愈演愈烈。
【律师说法】
对于人民群众上述所期盼的司法判罚尺度结合现行法律,假如犯罪行为属实,那么3名嫌疑人能否逃脱法律制裁?
答案是不能逃脱。目前我国已经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阶段的犯罪进行规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即便未满14周岁,但已满12周岁,实行严重人身犯罪行为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可对嫌疑人进行追诉,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而本次事件发生在2024年,3名犯罪嫌疑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其杀人抛尸的行为已经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笔者认为在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3名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规定也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务实践的经验总结,所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犯罪年龄下调至12周岁,在罪刑法定中,也能更好地保障保持刑法的“谦抑性”。
但现实中犯罪嫌疑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追诉刑事责任的情况也偶有发生。如湖北荆州1名未满12岁男孩杀害一名4岁女童后,因该男孩作案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决定撤案,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也出现了很多“年龄有时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挡箭牌”的声音。
在刑法中坚持罪刑法定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刑法规定的往往是人们不能去突破的最低界限,如果为了制裁“严重罪行”,而一味地突破罪刑法定,那么刑法的公信力则会被质疑,最低底线会一低再低,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在感性之余也要理性看待,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不断完善,法律不会放过每一个有罪的人。
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个复杂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能简单“一刀切”,而是需要校、家、社共同努力提前进行预防与干预。
首先,应当努力让未成年人拥有良好价值观。这需要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是父母的教育,父母应该提高对孩子的关注。现实中,很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留守儿童,很多人认为“留守”就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未成年人在完全形成自主意识时缺少了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陪伴。只有正确引导,才能更好地防止他们成为施暴者或者受害者;另一方面是社会、学校的引导,社会、学校应当注重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很多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有时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前,他们也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只会觉得对弱者施加暴力是抒发心中愤怒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想法也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是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抓手,法律意识也包括“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守法意识即为让未成年人了解到怎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让未成年人清楚地明白若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不能因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就可以不负责任;而要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则需要学校和社会设立保护未成年人的部门或机构,并对此进行宣传,让未成年人清楚地知道在遭到霸凌、伤害时,可以依靠家长、学校、社会,这样才能让他们在意识到自己被霸凌、伤害时,不做“沉默的羔羊”,让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来得更及时。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对某些已经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预防与矫治。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现正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旨在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状况以及日常表现等,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等分级分类干预措施。若该意见正式实施,对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是极有成效的。因为未成年人的思想成形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接受不同的知识、教育而慢慢形成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总有走错路的时候,若能在未成年人犯轻微错误时(如小偷小盗等行为),通过及时干预、教育,相信能有效减少未成年人“一步错、步步错”最终演化成恶性犯罪行为的情况发生。
未成年人是花,希望在法治不断进步的未来,通过父母、社会、学校等通力合作,每个未成年人都能花开,收获最好的果实,平稳平安地走过每一段路。
作者系广东法丞汇俊(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