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4-02-29] 版次:[A07] 版名:[青观察]如何平衡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郑巧蓉 见习记者 李建
2月24日,一则“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首位,阅读量达5亿次,引发网民激烈讨论。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实现了从“年均百亿”到“月均百亿”的跨越。据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1320.7亿件和1.2万亿元。
青年已经成为当前快递从业人员主力军。快递业务高速扩张的同时,行业内也日益要求落实“高质量发展”到全链条中。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基层快递供需有待平衡
记者了解到,长久以来,未经允许,擅自将收件人的快递放在快递柜或快递驿站的情况其实并不罕见。在部分地区,往往几家快递网点综合在一个快递驿站,驿站一定程度上处于“垄断”地位,不仅不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有时消费者多次拨打电话,也是“拖时间”后才送货上门,有的消费者打电话投诉,相关人员才会选择送货上门。
家住越秀区站前街的刘易林长期受到快递员此类行为的困扰。刘易林表示,他所在的片区内,快递员在未告知收件人的情况下将快递存放在驿站或自提柜中已是常态。尽管驿站和自提柜离刘易林家并不远,但他也多次表示拒绝自己“拿快递”。刘易林认为他所支付的费用中已经包含送货上门的服务,快递员理应提供服务。
“快递员将包裹直接放在驿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康王中路,快递员小郑准备将一车的快递登记进入驿站中。据他介绍,站点内的每名快递员有一定的业务要求,对于可以简单方便的“驿站模式”,尽管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这样可以派更多的件,这笔费用就“抵消”了。小郑表示,他经常遇见顾客要求自己上门派送的包裹,也是尽量给收件人提供服务,“有时在派送量大的情况下,的确是有难度的。”
费用问题更成为中心关切
正所谓“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费用问题也引发了消费者的担心。快递送货上门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成本增加,“快递费是否会因此上涨”也成为了消费者关切的担忧。
就目前而言,快递费总体相对较低,处于快递配送末端的快递员派送一单能够得到的钱较少,多投递才有多收入。为提高投递效率,增加派送件数,不少快递员会选择将快递直接送到快递驿站或者放在主人家门口。
在广州的一个老龄小区,快递小哥王誉忙碌送快递。在跑完一栋楼后,他整理了还剩下的几十个快递。王誉将像往常一样,把这些快递直接放在快递主人家门口。
王誉每天要送上百个快递,扣除各项成本之前,他送1个快递的收入在1元左右。王誉表示,自己送的快递并不算多,虽然小区有快递柜,但他考虑到小区中多数是不方便走动的老人,所以一般都会送上门,但基本是直接放在家门口就走,不会打电话或者敲门。王誉表示:“现在的基层派送员压力较大,工资和派件数挂钩,因此以‘量’优先,每个快递都送上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派送效率,新规出台有可能会提高部分费用。”
但其实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需要把快递送上门,对于很多“早出晚归”的上班族而言,小区里的驿站是下班后取快递的优选,既能防丢失,也可以在监控下拆快递,对包裹的安全和后续的售后问题都有很好的帮助。
因此,部分快递企业开始将“提前沟通”作为解决是否上门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尝试用微信消息推送、AI语音电话咨询等方式,帮助联系用户,减轻一线快递员的工作量。
【相关链接】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显示,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避免过度包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优先采购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包装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
《办法》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办法》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其中,第二十六条还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依法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不得收寄;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内件品名等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内件信息或者提供的内件信息与查验情况不符的,不得收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