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logo
青年报广告

用《慈善法》捂热“善时代”

日期:[2016-03-24] 版次:[A01] 版名:[导读]

人之初,性本善。自古以来,行善积德就是一种美德,是人们的内在需求,是发展的正能量,是文明社会的基石。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公众的神经总会被一些“恶行为”刺痛。《慈善法》的出台,不仅是规范和保障慈善行为,更是弘扬了“善时代”的主旋律。如果说过去的慈善行为是一种普通的扶危济困行为,通过慈善立法之后,则是一种依法扶危济困行为,在社会景仰、人心尊崇的程度上更加凝聚人心,更好地激发人们对真善良美的遵循向往。

《慈善法》是首部善法,善法需善用。一方面,要广为宣传学习,渗透到社会神经末梢,激发人人皆有善念。另一方面,要实现好“两端连通”一端是慈善资源的供给方,另一端是慈善需求的受惠方。前端是要解决好有人、有钱、有物的问题,把雨露汇聚拢来;后端是要解决好哪些人真正需要扶危济困,把阳光播洒出去。

《慈善法》是一部富有温度的法律,温度源于激发善念、保护善行及累积善德。弘扬真善美,必然逼退假丑恶,我们要用慈善法的温度,捂热怀揣中国梦想的“善时代”。

来源:荆楚网


关于我们 | 存档

版权所有广州青年报社

粤ICP备151011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