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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治保障,为青年发展保驾护航

日期:[2023-11-02] 版次:[A02] 版名:[青聚焦]

■ 廖荣辉

今年,第十届“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了海归华侨青年人才专场招聘会,吸引更多人才来穗发展

青年强,则城市强。一个城市能否进一步发展、赢得未来,根本在于能否有效吸引青年,成为青年发展的沃土。2023年3月1日,《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青年创新创业领域的立法,是广州市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实践探索,也是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具体举措。

坚持责任担当,广州立法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亲切关心青年、充分信任青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搭建更广阔的舞台,让广大青年在创新创业中焕发出更加夺目的青春光彩。”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

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青年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2021年,广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要建设青年创新型城市并写入市“十四五”规划。2022年6月,广州市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组织近10万名青年及专家学者、民间智库参与青年友好型、开放型、创新型城市理论课题调研,把如何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国青年创业发展报告(2022)》显示,广州2021年城市创业环境指数排名第一,青年创业发展排名第五。广州城市创业环境好,青年创业发展潜力较大。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担当起立法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责任,将制定《条例》确定为2022年立法项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衍诗十分重视,要求立法要立足小切口,做到真管用,并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广州南沙实地调研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情况。条例制定过程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总结提升广州市在服务、保障青年创新创业方面成熟的经验做法,为青年创新创业打造优质的制度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广东省97%的国家重点学科、95%的在校博士生、5所“双一流”高校都在广州。广州市现有高校85所,在校大学生131万人,居全国城市第一;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415家,在孵企业1.2万家,其中19家国家级孵化器被科技部评为优秀,位居全国城市第二;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15%,高新技术企业超1.2万家,居全国第四,技术合同成交额超2400亿元,位列全国第三。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之一,广州重任在肩,《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广州南沙要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协同港澳,推进青年创新创业。但是,《条例》应该如何制定?在广州的广大青年有什么想法和愿望?各有关群体和方面都遇到了什么问题和困难,有什么方法和路径?这都需要在立法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认真做好青年创新创业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走进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开展了15次立法调研,了解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情况及存在问题;前往南沙粤港澳青创基地、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青年创业园区、科技创新企业,专门听取创新创业青年对于《条例》的意见建议;通过网络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定向征求在穗各高校法学院意见,并通过“广州人大i履职”系统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通过市政协办公厅征求政协委员意见。

通过广泛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了解了广州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的条件、特点和进展、经验;共收到各方面意见800条,逐条研究并充分吸纳,围绕法规适用范围、协调机制、部门职责、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等重点难点问题反复调研论证,比如,对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规定年龄可以放宽至四十五周岁;对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通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体现到法规的制度设计中,使人民意愿在立法中得到更好的贯彻体现。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法规有效管用

《条例》不求大而全,着眼于务实、管用、有特色。共27条,奔着解决问题而去,聚焦青年急难愁盼问题设置制度措施。各方面反映青年创新创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推动工作合力不够大、社会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二是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散落在不同部门,青年创新创业时获取政策信息零散,政策倡导效果不够明显。三是青年创新创业存在融资难、用地难、成果转化难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条例都针对性地作出了规定。

一是明确各方责任,完善促进和保障机制。青年创新创业涉及单位众多,如何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是立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经认真研究,将已经成立并有效运转的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法定化,厘清各部门职责,实现各有关部门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工作高效衔接,为青年创业成长全周期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有创业青年提出,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发布机制,让创业者更好地知晓政策、兑现政策。对此,《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集中发布机制和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实现青年创新创业信息收集、涉企政策分类推送、普惠政策免申即享、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条例》还规定,建立青年创新创业发展环境监测评估机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策。

二是鼓励社会参与,解决青年创新创业资金难题。青年创新创业起步难,难在缺少“第一桶金”。对此,《条例》规定加大政府性引导基金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设立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提供公益扶持;打造青年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贷款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为青年提供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完善创新创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给予创业资助,对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奖励。

三是加强服务支持,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针对服务和扶持措施如何落地问题,《条例》明确,要加强和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孵化载体面向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以一定比例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形式,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发展场地和空间。针对广州市高校比较多的特点,《条例》规定,推动学校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立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针对青年创新创业所需的其他配套服务,《条例》提出,加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动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活动开展,大力支持青年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完善租金补贴制度,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配套,提供有关公益法律服务。

四是落实粤港澳全面合作要求,吸引港澳青年到南沙发展。《条例》特别与《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衔接,从创业场地、居住条件、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创业投资环境等各方面,全力支持港澳青年在南沙创新创业和生活。通过完善青年人才引进、创业扶持,形成融人才、资源和服务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就业生态链,为推进国家有关政策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实施后,有关制度措施相继落实,初见成效。比如,广州金控集团牵头成立“金谷联盟”,引入广州科创母基金直投基金,充分发挥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定向服务广州大学城创新创业群体。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等27家单位共同举办第十届“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覆盖面有效扩大,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大学生专项赛吸引了38所高校共235个项目参赛;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2023年广州市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遴选39名广州市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总额295万元资金支持及配套服务。“穗好办@企”平台上线,向企业提供政务办事、融资金、找政策、提诉求、找人才等一站式服务。广州市下放了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权限,实施市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逐步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体系,建立“以方向选人、以人定项目”遴选机制,成功构建35岁及以下青年博士的“普惠制”支持体系。香港一名在广州南沙从事光材料研发的创业青年表示,《条例》坚定了她扎根广州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看到广州面向港澳专业人员开放了41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很令人振奋。

(作者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原文刊载于《中国青年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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