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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资金补贴那些事

日期:[2018-05-20] 版次:[A10] 版名:[创业]

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两年 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 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 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六个月以上)户数等因素确定。

社会保险补贴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三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 50%、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创业基地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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